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位于祖国西南边陲,北回归线穿越县境,与缅甸山水相连,国境线长47.35公里,是云南通往缅甸的重要门户和陆上捷径,国家粮食和蔗糖生产基地,云南民营橡胶主产区,蒸酶茶之乡,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富集之地。全县辖有11个乡(镇)、1个华侨农场和孟定、勐撒两个国营农场。全县总人口25.28万人,有汉、傣、佤、拉祜、彝族、布郎、景颇、傈僳、德昂、回、白等民族,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1%。“耿马”傣语直译为“勐相耿坎”,意为跟随白马寻觅到的黄金宝石之地。这里历史文化悠久,资源物产丰富,山河风光秀丽,民族风情浓郁,境内文物古迹甚多,历来为中外游客所关注。